| 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局、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联合对中国创业精神与创业环境状况进行了基本覆盖中国东、南、西、北、中大部分地区,涉及各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初步调查,并基于美国摩立特集团提供的、其他国家创业精神和创业环境状况调查结果进行了国际比较。旨在了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创业精神状况及国内创业政策环境的优劣程度,以促进创业创新、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走进理性创业创新时代
与其他国家相比,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创业环境较优越,人们的创业精神较强。目前中国的环境有利于人们创业创新,但需规范的一些政策环境主要是“较为充足的种子资金”、“良好的研发成果商业转化激励政策”、“良好的社会态度”、“所得税制度激励”、“不畏惧破产”等等。优化创业环境,鼓励人民创业,急需关注“企业配套服务不足”、“从业人员未接受良好培训,就业能力偏低”、“基础设施有待继续改善”等方面。
调查理论模型涵括四大因素
本次调查理论模型及基于此模型设计的问卷由摩立特集团研究开发,并在瑞典、俄罗斯、芬兰、丹麦、英国、挪威、美国、奥地利、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实际调查使用过。此模型共包括四大因素,即创业精神资产、商业配套支持、政策引导、激励(社会态度)。因素一主要调查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教育和培训、企业管理能力;因素二主要调查基础设施、企业配套服务、政府创业发展计划、技术商业化应用计划;因素三主要调查税收及财政激励政策、市场竞争、行政管理负担和交易成本;因素四主要调查创业精神的社会认同、个人价值观以及对所得税、破产等各项指标的态度。基于本模型形成的问卷共包括121个问题,由被调查者根据自身感受和预期评分。
调查有效样本覆盖六地区
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455份,其中298份来自企业家,占问卷总量59%,157份来自公共部门管理者,占问卷总量41%。
样本地区分布 有效样本基本覆盖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其中中国北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内蒙古)占19%,东北三省占12%,东部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占26%,南部地区(广东、福建、海南)占9%,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占12%,西北地区(陕西、山西、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占7%,中部地区(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占14%。
被调查对象情况 被调查者主要以25岁至50岁人群为主,受教育程度较高,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30%,大学本科学历占44%,大专学历占21%,中学及以下学历占5%。调查对象在本职岗位的受雇年限从一年到十年以上不等,超过50%的调查对象受雇于本职岗位5年以上,其中来自企业的调查对象31%是企业创立者或者合伙创立人,90%以上都是最高层的管理者,包括16.7%的CEO,17%的董事会主席或者副主席,53%的高级经理,4%的高级顾问;来自公共服务机构的调查对象中,8%的一把手,25%的二把手,8%的教授,4%的高级顾问,38%的行政主管。
被调查对象所在机构情况 被调查对象主要来自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
从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占22%,外资企业占17%,民营企业占61%。涉及行业较为分散。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约占8%,中型企业约占19%,小型企业约占70%。
从调查涉及的公共服务机构看,国家部委占9%,省级政府部门占8%,地级政府部门占26%,学校占24%,研究机构占9%,行业协会占5%,科技孵化器占3%,非营利组织占3%,其他占13%。
创业环境总体优于其他国家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创业精神和创业环境综合评分的平均值为3.16,与其他11个国家比较,我国名列第一位,所有11个国家综合评分的平均值为2.93,比中国低0.23。对所有指标逐一比较发现,除少数几个指标中国的排名靠后以外,大部分指标中国的得分普遍较高或最高。
创业精神和创业环境调查主要涉及四大因素。其中因素一创业精神资产和因素二创业配套支持平均得分分别为2.98和3.01,低于总体平均值,因素三政策引导平均得分和总体平均值几乎持平,为3.12,因素四社会态度的平均得分则远远高于总体平均值,达到3.49。
有利于创业但需规范政策环境
中国创业精神得分较高的指标主要是“较为充足的种子资金”、“良好的研发成果商业转化激励政策”、“良好的社会态度”、“所得税制度激励”、“不畏惧破产”等等。
32%的调查对象认为国内有“较为充足的种子资金”能满足创办高风险公司的融资需要,在所有被调查国家中评分排第一位,美国列第二位(28%)。
“政府税收及财政激励政策”的综合得分为3.62,在所有被调查国家中评分排第一位。在这个综合指标下面有若干个子指标,其中得分最高的是“研发成果商业化运用的税收激励政策”,中国得分列第一位。
目前我国研发成果商业化的扶持性财税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和财政直接投入,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进入资本门槛低,商业化研发成果的技术含量总体较低,同时企业家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国内企业环境以及相关配套支持也给技术商业化造成了一定难度。当前企业家十分希望高端技术商业化的政策支持。
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态度”得分中国为3.95,位居被调查国家第一,国际平均得分是3.17。几乎超过90%的调查对象认为通过自主创业成为企业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选择,成功创业人士比一家大中型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
有利于创业的“所得税制度”得分较高,在国际比较中仅次于新加坡。各种税收优惠计划有助于企业保持竞争优势。但目前国内企业依然面临税率较高,优惠措施太滥且不稳定、不系统,双重征税,征管效率较低等问题。
中国“不畏惧破产”的得分为3.21,美国得分最高,为3.29。美国的高分体现了美国相对完善的破产制度。依照美国2005年10月17日实施的新《破产法》,只要启动公司破产程序,债权人必须暂停追索欠款,待所有债权人汇齐后共同讨论应对方案,并可在120天内拿出重组方案。这样既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又使公司获得喘息之机。如此依法规范操作有利于良好的创业环境建设。
中国在此指标上的高分并不是国内有良好的破产机制,而是因为相关法律缺乏或不完善,可以逃避相关责任。中国目前唯一可以参考的现行法律是1986年出台的、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企业破产法》,该法未能就破产机制的启动标准作出相关规定,也没有明确界定债权人的权利。
另外,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在破产程序的细节方面作出相应补充,这使得很多创业者在破产的时候逃避债务和相应责任,从反面激励了人们的创业精神,但是这种激励带有很强的投机色彩和不可持续性。
优化创业环境亟需改善的几方面
中国创业精神与创业环境得分较低的指标主要是“企业配套服务不足”、“从业人员未接受良好培训,就业能力偏低”、“基础设施有待继续改善”。
“企业配套服务不足”,尤其是为新创立的成长型企业提供的配套服务不足,如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信息、物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影响创业精神的培育,此指标得分很低,仅为2.91,低于国际平均分3.12。
“从业人员未接受良好培训,就业能力偏低”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中国在该指标上的得分仅为3.01。调查发现企业员工培训工作仍处于不稳定和低水平状态,培训工作的效果不佳;员工培训经费投入普遍偏低;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较低,现有培训脱离实际,培训目的、任务、内容和方法有待规范。
“基础设施不完善或使用成本偏高”,不能为新创立的成长型公司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成为优化创业环境的“瓶颈”,中国在该指标上的得分仅为3.22。主要表现在硬件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特别是交通、公共事业、电讯等发展不足,费用较高。通过对工业园区企业访谈,综合性基础设施状况较好的有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等。
编后
有专家指出,“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创业创新的机遇发展关键期。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局、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联合对中国创业精神与创业环境状况的调查结果中可以预见,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今后几年我国将迎来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时代。“吹尽黄沙始到金”。当代大学生应刻苦学习,努力奋斗,勇于实践,积极进取,敢于融入创业创新的社会大潮中,迎接时代的挑战。 |